非车险治理,正在从条款费率的执行一致性,进一步深入产品、费用与底层数据。当监管要求机构核实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竞争的关键就不再只是保费规模,而是风险定价、费用核算与经营结果能否相互印证。

01

数据面:单月增长放缓,更要分清统计口径

2026 年 10 月 23 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9 月保险业经营情况。前 9 个月,全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 5.26 万亿元,同比增长 0.9%;赔款与给付支出 1.94 万亿元,同比增长 3.94%。按业务类别划分,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1.12 万亿元,同比下降 0.56%;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4.1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

来源:金融界《金融监管总局:前9月保险业保费收入5.26万亿元,同比增长0.9%》,2026-10-23;21 世纪经济报道《人身险增财险降 保险业结构持续分化》,2026-10-26。

口径说明:1.94 万亿元为全行业赔款与给付支出,并非财产险或非车险单独赔付数据;1.12 万亿元为财产险业务口径,也不等于财产险公司的全部保费。不能将两者直接比较,进而推断非车险赔付率或承保利润变化。

把视角切换到财产险公司口径,数据呈现的是累计仍增长、单月明显放缓、机构之间分化:

  • 累计:据西部证券对监管数据的梳理,前 9 个月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约 1.40 万亿元,同比增长 2.0%;其中非车险约 7148 亿元,同比增长 4.0%。
  • 单月:9 月财产险公司非车险原保险保费约 681 亿元,同比增长 0.1%;责任险、农险、健康险分别约 153 亿元、92 亿元、196 亿元。国际金融报报道,非车险单月增速较 8 月回落 4.6 个百分点。
  • 机构分化:平安产险前三季度非车险原保险保费 991.53 亿元,同比增长 10.0%。这一公司累计口径不能与行业单月增速直接比较,但提示不同机构的业务表现并不一致。

来源:西部证券《保险行业热点速递之十五:2026年9月保费点评,人身险回暖,财险单月转负》,2026-10-25;国际金融报《5.26万亿!保险业前三季度保费出炉:人身险回暖》,2026 年 10 月;澎湃新闻关于中国平安三季报的报道,2026-10-28。

这组数据并不能证明非车险已经整体进入「零增长」,更不能得出「承保利润只能来自压费用」的结论。更稳妥的判断是:增长放缓时,机构更需要同时审视定价、风险选择、理赔管理与费用效率,不能只看规模。

02

治理升级:从「报行合一」到全流程数据支撑

近两年的监管动作,可以串成一条逐步深化的路径:

  1.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要求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强化中介管理、费用管理和保费收入管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2026 年 8 月,《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从产品源头、业务经营、系统数据、中介行为等方面推进治理,而非仅针对销售费用。
  3.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将施行,修订此前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列明八类禁止开发情形,对附加险设置专章,并细化产品评估、修订和清理注销要求。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通知发布》,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于 2025-10-11 转载;《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金办发〔2026〕68 号,2026-08-19 成文),上海市委金融办于 2026-08-24 转载;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上海市委金融办于 2026-10-10 转载。

21 世纪经济报道将这一变化概括为:非车险治理从聚焦「报行合一」「见费出单」的 1.0 阶段,升级为覆盖产品设计、业务经营、数据建设、中介管理、费用分摊与全流程监管的精细化治理 2.0 阶段。这是媒体对治理进程的概括,并非监管文件中的正式分期。

来源:21 世纪经济报道《人身险增财险降 保险业结构持续分化》,2026-10-26。

其中,《行动方案》的「夯实系统数据支撑」部分尤其值得关注:优化险种分类与行业数据标准,制定费用分摊指引,细化监测指标和颗粒度,并归集承保、理赔、费用等全流程数据,探索异常监测、风险画像与费率回溯应用。

「数据建设」进入治理框架,意味着经营结果不仅要能汇总,还要能解释来源、口径与变化。 对机构而言,报表、业务系统和费用核算之间的对应关系,将成为更重要的管理基础。

10 月 19 日金融街论坛年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也表示,通过实施「报行合一」、开展专项治理等,整治无序竞争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强调,无序竞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要保持定力、持续发力。

来源:《财经》杂志《丁向群: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26-10-20,报道 10 月 19 日讲话。

03

机构样本:数据核实与承保结果,要分别判断

两家中小财险公司近期披露的三季报,提供了观察经营质量的具体样本。以下数据均为公开报道转述的公司披露口径,并非非车险分部单独指标。

黄河财险:监管核实要求落到报送数据

据澎湃新闻报道,黄河财险 10 月 28 日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单季净亏损 8827.56 万元,前三季度累计净亏损 1897.02 万元;前三季度综合成本率 108.86%,其中综合费用率 29.24%、综合赔付率 79.62%。

报告同时披露,河北金融监管局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向其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下发《非现场监管意见书》,要求对报送的非车险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逐项分析数据及变化趋势、说明原因,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非车险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澎湃新闻《黄河财险第三季度净亏损8828万元,旗下机构被要求核实非车险数据真实性》,东方财富网于 2026-10-29 转载。

边界说明:「要求核实」不等于已认定数据造假。上述公司整体综合成本率,也不能证明该分支机构的非车险数据存在何种问题,更不能据此判定公司亏损由数据问题或某一种经营模式导致。

这一案例可确认的事实是:监管核查已落到具体机构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趋势解释,而不只是要求提供一个汇总结果。

安诚财险:净利润为正,不等于承保端盈利

据澎湃新闻报道,安诚财险前三季度净利润 7338.74 万元,但综合成本率仍为 104.61%。相较上半年的 106.34%,综合成本率下降 1.73 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由 28.38%降至 26.93%,综合赔付率由 77.96%降至 77.69%,改善主要来自费用率下降。

报道还指出,投资收益是公司整体盈利的重要支撑,但偿付能力报告未披露承保利润及投资收益的具体金额,不能据此准确计算投资收益对净利润的贡献。

来源:澎湃新闻《安诚财险前三季度净利7339万元,综合成本率仍超100%》,新浪财经于 2026-10-29 转载。

两个样本说明,分析经营质量至少要分开看三件事:报送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承保业务是否盈利、公司整体净利润来自哪里。 综合成本率高于 100%,通常表明对应统计口径下的承保成本超过已赚保费;但其原因仍需结合业务结构、风险定价、赔付和费用逐项分析,不能仅凭一个指标归因。

04

效果与代价:费用改善不等于所有机构同步受益

已披露的行业变化

联合资信《保险业季度观察报(2026 年第 1 期)》显示,2026 年上半年,在有可比数据的 79 家财产险公司中,50 家综合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采用偿付能力报告口径。报告认为,非车险「报行合一」持续深化推动了行业费用率优化,同时提示投资收益分化仍会影响财险公司的整体利润表现。

这是财产险公司的可比样本统计,不是全行业所有机构、也不是非车险分部均已改善的证明。 上半年的变化也不能归因于尚未在当时发布或施行的 8 月《行动方案》和 11 月产品开发新规。

来源: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季度观察报(2026 年第 1 期)》,2026 年 10 月,盈利能力部分。

情景测算的适用边界

中泰证券针对中国财险的研究提出:假设本轮系列非车险综合治理政策全面落实,使公司非车险业务年化整体综合费用率下降约 3 个百分点,考虑已赚效应后,对应 2026—2028 年财务年承保利润增厚约 4.23 亿元、20.3 亿元、18.52 亿元。

这是一家公司的假设情景,不是全行业利润预测,也不是已经实现的政策成效。 是否兑现,仍取决于政策执行、实际费用率、承保费率、业务结构和赔付表现。

来源:金吾财讯关于中泰证券中国财险研究观点的报道,2026-10-12,凤凰网、证券之星等转载。

机构需要承担的调整成本

  • 业务结构调整:21 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在「报行合一」持续落地背景下,机构收敛低价竞争,逐步清退高费用、低质量业务,可能带来阶段性的规模回调。不能将全部增速变化都归因于治理政策。
  • 产品治理投入:产品开发新规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附加险必要性评估与内部问责,机构需要评估现有流程和产品清单,修订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而非所有条款都必须推倒重来。
  • 系统与核算补课:统一数据口径、明确费用分摊、保留过程记录需要投入组织和系统资源。短期投入能否转化为经营改善,还需要持续评估。

来源:21 世纪经济报道,2026-10-26;金融监管总局产品开发新规答记者问及《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系统投入及经营影响为本文分析。

这一轮治理对依赖费用竞争、口径模糊的经营方式提出了更严格的约束。对有定价、数据和服务能力的机构,规则完善可能带来更好的竞争环境,但不意味着收益自动兑现。

05

对从业者的四点启示

  1. 先让数据真实、口径可追溯,再讨论增长质量。 建议从业务系统、财务核算到监管报送建立映射关系,保留调整依据和责任记录。数据治理不是把报表「做漂亮」,而是让指标能够回到原始事实。
  2. 费用要能分解核算,也要能解释服务价值。 手续费、服务费和渠道费用应真实记录并按适用规则核算。将费用关联到险种、机构和保单,可作为内部管理建设方向;具体分摊要求仍以监管规定和后续指引为准,不把管理建议表述为已经统一落地的法定义务。
  3. 附加险仍可服务真实需求,差异化必须有边界。 新规并未禁止通过合规附加险补充保障,而是要求与主险具有较强关联性、评估开发必要性,防范以附加险规避主险规则或制造条款冲突。竞争应建立在风险保障、精算定价与服务能力上。
  4. 中小机构可考虑「做窄做深」,但不必把增长与专业化对立。 选择有经验、有数据积累的细分险种和区域,审慎扩展能力边界。核保、理赔与费用管理的技术投入,应以实际流程问题和可验证的经营改善为依据,而非预设技术必然降低成本。

上述为结合公开材料形成的经营与系统建设建议,不替代具体机构的合规审查或精算判断。

06

看后续的三个观察指标

  1. 非车险单月增速能否企稳。 9 月同比增长 0.1%,需要继续观察后续月份,并结合累计增速、险种结构、基数和机构业务调整,判断放缓是否持续。
  2. 综合成本率改善来自哪里。 分别看费用率、赔付率与业务结构,并保持期间和统计口径一致;若费用率下降而赔付率上行,需要进一步评估承保改善的持续性。
  3. 行业数据与定价基础设施如何落地。 跟踪示范条款、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费用分摊指引与数据监测标准的发布和使用情况,观察规则能否进入机构日常经营,而不只停留在制度文件中。

非车险下一轮竞争,不只是「谁卖得更多」,也在于谁的定价有依据、费用有对应、数据经得起追溯。治理的「穿透」,最终应落到真实风险和真实服务,而不是报表数字本身。

参考来源

  1. 《金融监管总局:前9月保险业保费收入5.26万亿元,同比增长0.9%》,金融界,2026-10-23,转述金融监管总局经营数据。
  2. 《保险行业热点速递之十五:2026年9月保费点评,人身险回暖,财险单月转负》,西部证券,2026-10-25,公开研报平台收录。
  3. 《5.26万亿!保险业前三季度保费出炉:人身险回暖》,国际金融报,2026 年 10 月。
  4. 《中国平安前三季度归母营运利润超1259亿元,同比增长8.3%》,胡志挺,澎湃新闻,2026-10-28,转述中国平安三季报。
  5. 《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通知发布》,中国银行保险报,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于 2025-10-11 转载。
  6. 《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金办发〔2026〕68 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26-08-19 成文,上海市委金融办于 2026-08-24 转载。
  7.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上海市委金融办于 2026-10-10 转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证券日报,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于 2026-10-12 转载。
  8. 《人身险增财险降 保险业结构持续分化》,21 世纪经济报道,2026-10-26。
  9. 《丁向群: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陈洪杰,《财经》杂志,2026-10-20。
  10. 《黄河财险第三季度净亏损8828万元,旗下机构被要求核实非车险数据真实性》,澎湃新闻,东方财富网于 2026-10-29 转载;《安诚财险前三季度净利7339万元,综合成本率仍超100%》,胡志挺,澎湃新闻,新浪财经于 2026-10-29 转载。
  11. 《保险业季度观察报(2026 年第 1 期)》,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10 月,采用公开披露的可比样本和偿付能力报告口径。
  12. 关于中泰证券中国财险研究观点的报道,金吾财讯,2026-10-12,凤凰网、证券之星等转载。利润增厚数字为针对中国财险的情景测算。

声明:本文为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保建议。涉及机构与案例仅依据公开披露或媒体转述作事实陈述,不构成评价或推荐;监管要求核实数据不等于已认定违规或造假。行业、险种、公司以及累计、单月数据应分别理解,不同统计口径不直接比较。券商测算基于特定公司与假设条件,不代表全行业已实现收益,亦非最安科技的产品指标或效果承诺。监管事项以正式文件及后续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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