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的制度拼图,补上了保险一环:法律定框架、部门定路径、地方做试点,飞行运行数据与风险定价能力成为后续落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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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线:法律定框架,部门实施意见定路径

低空经济的制度拼图,最近补上了一块关键缺口:保险。

2026 年 7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其中增设「发展促进」专章,为低空经济设置了法律保障框架。而在法律落地之前的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已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低空〔2026〕123 号),把「保险」正式写进低空经济的全生命周期制度设计。

一边是产业规模快速抬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载的研究文章预计,低空经济市场规模 2026 年突破 1 万亿元、2035 年有望达到 3.5 万亿元;另一边是风险暴露同步放大——截至 2025 年底,全国注册无人机已达 328.7 万架。当飞行器数量与飞行活动密度同步上台阶,「谁为风险买单」「靠什么定价」就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必须落地的制度问题。

第一层:法律层。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增设「发展促进」专章,明确提出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和应用拓展,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民航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12-27 公布,2026-07-01 施行)。

第二层:部门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成文日期 2026 年 1 月 28 日,2 月 12 日对外发布。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

  • 到 2027 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
  • 到 2030 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意见》全文(2026-01-28 成文,2026-02-12 发布)。

第三层:配套标准。 进入 2026 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 年版)》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从标准规范、金融保险、安全监管等维度加速构建全生命周期制度框架。

来源:交通运输部《十部门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02-05)。

三层叠加,低空经济从「有法可依」走向「有险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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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拆解:强制投保是核心亮点,全链条产品是主攻方向

《实施意见》共六个部分、十二项举措,核心信息可以归为四条线。

强制投保:从「鼓励买」到「必须买」

文件把「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单列成章,理由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风险具有公共性特征:

  • 全链条管理:对依法应当投保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把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在飞行运行管理中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事故处置时「凡处必核」(中国民航局牵头);
  • 制定实施办法:依法制定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明确基本责任范围和最低保障限额,并建立配套制度体系(中国民航局牵头);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示范条款、研究制定服务指引(金融监管总局牵头)。

来源:实施意见(第(四)(五)条)。

产品线:全产业链 + 新型风险

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覆盖低空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并明确探索低空飞行安全、技术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环境与设施安全、人为操作安全等低空新型风险的保障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大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同时推动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实现便捷智能、全流程线上运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支持力度。

来源:实施意见(第(六)条)。

场景线:十类场景各有保障方案

面向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场景,按发展阶段、风险类型与风险管理需求提供针对性保障,并推动完善事故处置和损失分担机制。

来源:实施意见(第(七)条)。

数据线:把「能不能定价」变成基础设施问题

文件提出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数据规范,支撑精算定价和风险监测;并探索该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实现保险承保理赔信息、飞行运行信息、运营企业信用信息、违法违规飞行活动记录等基础信息,以及地理、气象、电磁等风险信息的共享。

来源:实施意见(第(八)条)。

一句话概括:这份文件的重点不是「多卖几张保单」,而是把保险嵌进低空经济的审批、运行、事故处置与数据链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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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基数与落地进展:首单已经飞起来了

市场基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载的国家信息中心研究文章预计,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 2026 年突破 1 万亿元、2035 年有望达到 3.5 万亿元(中国民航局亦预测 2035 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3.5 万亿元);低空经济已被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并列的国家级新兴支柱产业。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载《我国低空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2024-12-30);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

风险基数。 截至 2025 年底,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 328.7 万架;2025 年全年无人机累计飞行 4530.29 万小时。注册数量与飞行时长采用同一份统计公报的 2025 年口径。

来源:中国民航局《2025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6-04-17)。

落地案例。

  • 重庆:强制投保试点首单。 3 月 13 日,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金融监管局、民航重庆监管局统筹推动下,人保财险作为低空经济共保体首席承保人,联合 18 家保险机构,签发了重庆市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试点的首张保单。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首单落地!重庆启动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试点》(2026-03-14)。
  • 江西:eVTOL 综合保障落地。 人保财险为江西省某通用航空公司的亿航 EH216-S 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提供低空飞行器综合保险保障,承保范围涵盖机身机损、第三者责任及机上人员等多维风险,合计风险保障金额超 800 万元;该机型为全球首款获得中国民航局适航认证的载人无人驾驶 eVTOL。来源:凤凰网(2026-09-20)。
  • 服贸会:新场景产品集中亮相。 2026 年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上,围绕低空物流等场景的新型保险产品陆续展出。来源:新黄河《从“算力保”到低空物流险,服贸会上的新型保险在保什么?》(2026-09-12)。

观察点: 重庆的「共保体 + 强制投保试点」组合值得关注——它同时回应了两个现实问题:单一机构难以独立承保新型风险,以及强制投保需要统一的责任范围与限额口径。这与《实施意见》中「示范条款 + 最低保障限额」的设计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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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数据」是这一轮的胜负手

把《实施意见》的十二项举措摊开看,最「重」的一条其实是数据。

本文分析认为,低空保险面临的风险与车险、企财险有本质差别:飞行器类型多(微型到大型、有人到无人、eVTOL 到物流无人机)、运行环境复杂(城市、山区、电磁环境)、事故形态新(技术失效、数据链路中断、空域冲突),历史损失样本薄、风险因子缺乏标准化采集口径——定价缺乏锚点,是产品难以规模化的核心瓶颈。

《实施意见》的应对是「平台化」:一是建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并制定数据规范,让精算定价与风险监测有据可依;二是推动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把承保理赔、飞行运行、企业信用、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地理、气象、电磁等风险信息纳入共享范围。这意味着未来的低空保险定价,可能不再主要依赖投保人自述,而是运行数据驱动的动态定价。

待观察的问题: 数据共享的范围、权限与责任边界如何界定(涉及企业运行数据与个人/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前,先行落地的产品如何定价;以及强制投保的「最低保障限额」定在什么水平——这些都将直接影响供给方的承保意愿与产品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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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与启示

  1. 制度路径已清晰:法律定框架 → 部门定规则 → 地方做试点。 《民用航空法》「发展促进」专章提供上位依据,《实施意见》给出 2027/2030 两个时间节点与十二项举措,重庆等地已跑出强制投保首单。政策节奏从「鼓励探索」转向「机制建设」。
  2. 强制投保是需求侧的确定性变量。 把投保纳入飞行活动审批前置、运行核查与事故处置「凡处必核」,意味着投保从「自愿选择」变为「运营门槛」;对险企而言,这既是确定性的增量市场,也意味着承保能力、条款与理赔效率要跟上。
  3. 产品竞争点在「全链条 + 新型风险」。 谁能覆盖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到基建配套的全周期,谁能在技术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新型风险上给出可承保方案,谁就更接近这个市场。
  4. 数据能力决定定价能力。 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的对接方向,意味着行业需要提前布局飞行运行数据的采集与建模能力——这既是从业者的机会,也是门槛。
  5. 出海配套值得同步关注。 文件明确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支持力度,支持低空产业拓展海外应用;这与国内低空装备出海节奏是配套关系。
  6. 看后续的三个观察指标: 一是强制投保实施办法与示范条款的出台节奏;二是低空保险信息平台的建设与数据共享进展;三是首单之后的承保规模与赔付数据沉淀情况。

参考来源

  1. 中国民航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12-27 公布,2026-07-01 施行。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FLFG/202512/t20251227_229597.html
  2. 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低空〔2026〕123 号),2026-01-28 成文,2026-02-12 发布。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602/t20260212_1403718_ext.html
  3. 交通运输部,《十部门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02-05。https://www.mot.gov.cn/xinwen/jiaotongyaowen/202602/t20260205_4199749.html
  4. 国家信息中心,《我国低空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载,2024-12-30。https://www.ndrc.gov.cn/wsdwhfz/202412/t20241230_1395328.html
  5.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转载,2026-03-14。https://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2026/2026_zt03/baogao/202603/t20260314_1430876.html
  6. 中国民航局,《2025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6-04-17。https://www.caac.gov.cn/PHONE/XWZX/MHYW/202604/t20260417_230603.html
  7.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首单落地!重庆启动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试点》,2026-03-14。https://www.cq.gov.cn/ywdt/jrcq/202603/t20260314_15529929_app.html
  8. 凤凰网,江西 eVTOL 综合保险保障案例报道,2026-09-20。
  9. 新黄河,《从“算力保”到低空物流险,服贸会上的新型保险在保什么?》,2026-09-12。https://m.sohu.com/a/1075273022_121347613

声明:本文为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保建议。涉及机构与产品案例仅作事实陈述,不构成评价或推荐。市场规模为研究预测,不等于已实现规模;风险保障金额不等于保费收入或赔付支出。政策目标与试点进展采用各自来源时点,不代表所有低空飞行活动均已实行统一强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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